联合国近日规定了液态婴儿配方牛奶中三聚氰胺的最高限量。婴儿配方奶粉冲水后大概稀释7-8倍左右,因而这个限量和之前针对婴儿配方奶粉的限量可以认为是一致0.15mg/kg。
2011年4月,我国五部委发布公告: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为1mg/kg,其他所有食品(包括液态奶)均不得超2.5mg/kg。2010年,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设立的标准是:婴幼儿配方奶粉中三聚氰胺量不超过1mg/kg。
国内通讯社将“液态婴儿配方牛奶”误翻成了“液态牛奶”,国标仍与国际标准一致
联合国制定牛奶新标准,国标竟是联合国标准的16倍?!昨日,这则新闻再度将中国的牛奶质量问题推上风口浪尖。而经过记者调查发现,联合国只是新设立了一个液态婴儿牛奶的标准,而非发布了牛奶新标。而2010年,联合国设立婴儿配方奶粉和液态牛奶中的三聚氰胺含量标准,仍然与中国现行标准完全一致。
联合国称制定牛奶三聚氰胺新标
昨日,国内多家媒体都转载了这样一条消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4日提供的消息,联合国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设定了新标准,今后每公斤液态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0.15毫克。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还表示说,三聚氰胺含量新标准将有助于各国政府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健康。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曾在两年前(2010年)规定,每公斤用于用于制造奶粉的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最多不得超过1毫克,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每公斤2.5毫克。”
舆论哗然 国标比国际标准宽16倍?
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之后,欧美等国纷纷采纳了美国的婴儿配方奶粉“1毫克/千克”以及牛奶“2.5毫克/千克”指标,作为各国的规范。而中国也参考了这一数值。
2011年4月20日,我国五部委就三聚氰胺问题发布公告,规定除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为1毫克/千克,其他所有食品(注:包括液态奶)均不得超2.5毫克/千克。而昨日传出的”联合国牛奶新标”为0.15毫克,国标是其16倍,这再度引发舆论哗然,网民愤怒声讨。
更有业内专家表示,“中国的标准更大程度上是临时限定,制定国标的原则就是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并考虑本国情况,相信中国的标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联合国制定牛奶新标准,每公斤牛奶三聚氰胺不超0.15毫克;而中国的国标是每公斤牛奶不得超2.5毫克,国标竟是联合国标准的16倍?!
而经过记者调查发现,发表这条新闻的国内通讯社将“液态婴儿配方牛奶”误翻成了“液态牛奶”,联合国只是新设立了一个液态婴儿配方奶的标准,而非发布了牛奶新标。
调查:网友发现中文翻译有明显错误
昨日,在网络上的一片争议之声中,有专业人士发现了问题。
国内知名科普网站“果壳网”上,有网友发表了“如何看待联合国降低三聚氰胺在原料奶中的限量标准?”一文。而在看过了国内的新闻稿件后,在果壳网实名认证为“乳品专业博士、科学松鼠会成员”的网友“少个螺丝”在评论中称,登录了WHO(世界卫生组织)阅读了英文原版稿件,发现国内的翻译有两处明显的错误:
一、WHO网站的英文原文明确提到,“两年前,食品法典委员会设立的标准是婴幼儿配方奶粉不超过1mg/kg,其他食品不超过2.5mg/kg。”这和中国现行标准完全一致,新闻中却把powdered infant formula(婴幼儿配方奶粉)翻译成了“用于制造奶粉的牛奶”。
二、WHO网站的英文原文说的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现在为液态婴儿配方奶设立了一个0.15mg/kg的最高限量。”是为新的液态婴儿配方奶设立的标准,而非针对液态牛奶,这二者也是天壤之别的。
“少个螺丝”强调,“也就是说,之前的标准中只针对婴儿配方奶粉设立了限量,而没有针对液态婴儿配方奶设立限量,这次只是一个补充,而非调整标准!”
“由于婴儿配方奶粉冲水后大概稀释7-8倍左右,因而这个针对液态婴儿配方奶的限量和之前针对婴儿配方奶粉的限量可以认为是一致的。”“少个螺丝”又补充道。
在果壳网实名认证的食品安全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知识读本》副主编“drfanfan”,也表示“少个螺丝”的回答是对的,“并未降低,只是增加了对婴儿液态奶的标准。”
本组文/重庆晨报记者 汤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