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月,是严复逝世九十周年。这位福建的教育家、翻译家,在翻译西方书籍方面贡献巨大。“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等语,出自他的译笔,现在已是成语。严复在《天演论》例言中,主张以“信达雅”作为翻译的准则。有论者认为这三准则的提出,是严复一生事业的主要成就。一百年来,我国的翻译界对信达雅之说,多深信不疑,奉为圭臬。
同为福建人的幽默大师林语堂论翻译,严肃地提出三项标准,即忠实、通顺、美三者。林说是严说的另一个讲法,是信达雅“三字经”的克隆。张振玉在《译学概论》中,也认同上述主张。梁实秋译了莎士比亚的全部剧本,其私淑弟子余光中,在评论梁译时,说“译文本身,对于信达雅三者,都能兼顾”,可见这位籍贯福建的文学大家,也崇奉“三字经”。我们打字时一输入xdy,在词汇群中就有信达雅供采用,信达雅真的成经了。
文学作品讲求艺术,讲求美,讲求典雅、高雅。历来论文学作品的翻译,于信达雅三项,尤其重视雅。张振玉就这样说:“雅一项,于翻译尤其重要。”
何谓雅?严复语焉不详,只说“信达而外,求其尔雅。”管见以为“雅”极易误导人。如果原文声情并茂,斐然成章,译者必须把原文的韵律、文采等译出来,这才符合雅的要求;这样解释雅字,没有问题。如果说,不管原文怎样,译文必须雅洁、典雅,那就大可商榷了。十九世纪欧洲的写实小说,人物多是市井之徒。他们的谈吐,俚俗粗鄙,“四字词”(four-letter word)常现。如果翻译时把这些对白“雅”化,就不伦不类,就不“信”了。在这里求“雅”,必背“信”。十四行诗格律严谨,翻译成中文时,兼顾节奏、声韵等艺术性,这无疑符合“雅”的要求了,然而,此“雅”者,“信”而已。
雅这个准则,实无需要。向来认同信达雅说的人多,质疑者少。陈西滢说:“译者既须保持原文之风格,原文俗者,以俗文译,不可以典雅之文字译。”正是我上面所说之意,实在应该如此。陈氏还说:“原文有不达之处,不可以通顺畅达之文字译,译最重者,一信字而已矣。”菲律宾的施颖洲译诗数十年,认为翻译文学作品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完全忠实于原作”。施氏理论与陈氏相似。
“信”无疑最为重要。苦行僧一样的施颖洲,其英诗中译和中诗英译,力求在语意、章法、声律各方面传原文之真。然而,“完全忠实于原作”是不可能的,不同语言及其背后的不同文化,使原文与译文不可能等同。翻译是一种传播活动。传而不达,就失去了翻译的意义。执著于“信”的话,可能会沦为硬译、死译;结果是译文如硬骨头、死螃蟹,难啃或不可吃。译者总要让读者能读懂译文,因此重“信”而兼顾“达”,才是通达的主张。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