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来宾讯 (记者黄必成)昨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侦支队办案民警抵达广西,开始查找文身无名女尸案相关线索。本报记者经过几番寻找,终于在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局找到方块壮文最权威的翻译字典,确认女尸左前臂所刻的第一个字为汉字“陆”,最后一字译为汉字的“力”字。
当日下午,记者在熟人的介绍下,找到了兴宾区民族事务局办公室主任黄芳舟女士。黄看了记者带去的那三个字后,也确认是壮文方块字,并说要翻译壮文方块字,只能找翻译词典。
黄从文件柜里找到了《古壮字字典》,这是广西民族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字典。在第419页,有女尸左前臂三个文身字中的最后一个字,壮话方言读音为“rengz”,译成汉文是“力”字,表示力气或力量。但字典里没有找到第二个字。
黄芳舟老家在广西武鸣县,她早年毕业于广西民族学院(现广西民族大学)中文系壮文专业。对于文身的第二字,她没见过,不知道表达什么意思。她的父亲今年70多岁,别人办红白喜事时,都喜欢请他去抄抄写写,经常接触到本地的方块壮文。当晚,她打电话回老家武鸣县找父亲帮忙翻译,父亲看过该字后,也说从来没见过这个字,译不出。
黄说,民间使用方块壮文书写的,在广西除了来宾市兴宾区,还有南宁市武鸣县、百色市那坡县等地,壮族人集中居住并广泛说壮话的地方,都有可能用方块壮文记载东西。她说,壮族女性一般不喜欢用“力”字起名字。如果女尸左前臂所刻三字为人的姓名,那应该是男人的姓名,而且跟女方有一定的关系。她估测,女方文化水平可能比较低,和男方关系不一般,就把男方的名字刻到自己手臂上。那三个字有可能就是男方姓名的壮话读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