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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从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3次会议上获悉,“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获得全票通过。该学位的设立为翻译学的学科建设及专业化翻译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翻译学学科建设所取得的又一成果。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使翻译方向研究生的培养层次更加分明齐全。

  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区别于一般意义上侧重理论、学术研究的研究型的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旨在针对一定的职业背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在西方国家,专业学位教育是后高等教育里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职业指向非常明确,就是针对职业要求培养职业领域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从专业学位教育的对象来说,都是工作了一段时间,有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明确了自身今后的职业发展领域,从而选择攻读相应的专业学位。 随着各行各业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的扩大,专业学位教育正在成为一种潮流。此外,今后的专业学位教育还将逐渐与特定职业(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相结合,成为国际上通行的“职业学位”,即只有获得这种学位才能进入某一行业从业。

  我国从1991年开始设立专业学位,至2006年已经设立了16个专业硕士学位,包括MBA, EMBA, MPA,还有艺术、体育、临床医学、工程等专业硕士学位。翻译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目前国内翻译学或翻译方向硕士的培养侧重于理论学习,实践机会很少,毕业生很难满足日益扩大的经济文化建设发展需求,设置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高层次、实践型、专业化的口笔译人才势在必行。翻译界的有识之士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学科发展的新契机,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国内建立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构想,得到国务院学位办的大力支持,被列为其06年工作重点之一。06年11月,国务院学位办举办了第一次专家论证会,12月举办了第二次专家论证会,在两次专家论证和反复修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论证报告,使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3次会议的讨论中顺利通过。

  (文章来源:中国译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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