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孤行翻译“无名”作家托妮?莫瑞森,古旧语言重译霍桑《红字》
英语小说翻译名家,1939年生于天津,1962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五年制本科,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文学系,曾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编审。
主要译著包括托妮・莫瑞森《所罗门之歌》、《霍桑小说全集》等,著有《现代书法三步》及古诗英译等英文作品,曾长期为《三联生活周刊》撰写专栏。
1994年获得中美文学交流奖。
“有福方读书”
萧乾说过:翻译是三分外文、七分中文。做一个文学翻译家,需要有好的中文基础以及广泛的学养,这与一个人幼年时的教育很有关系。我父亲本来是在天津师范学校做教导主任,因为日本人占领天津之后进行奴化教育,他就辞职了。所以我们家文化素养很好,但生活条件较艰苦。我觉得经济上的贫寒和文化生活的富有,对于一个人追求事业很有促进作用,如果养尊处优,就不会那么刻苦。
小时候,我居室的窗楣上贴有一个横幅“有福方读书”,起先我还不会断句,“读书”是认识的,“有福方”是个什么东西呢?后来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是:有福气才能读书。好在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从小耳濡目染学习到的知识根深蒂固地留在脑子里,而且家里有很多书供我读。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去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演广播剧,辅导老师对两个女同学的评价给我印象很深,她说其中一个有前途,因为她语文成绩好,而另外一个虽然嗓子好,但语文成绩不好,所以前途有限。我才理解了,原来朗诵这么一个看似简单的事情和语文水平也是有关系的。
我的小学与中学都是百年老校。小学老师都是大专生,记得小学地理老师跟我们说:“地球是圆的,在地上挖一个洞,一直挖下去,就能到美国。”1980年,我到了美国,听到美国的地理老师也是说:“在地上挖一个洞,一直挖下去就能到中国。”我念的中学以前名叫“官立中”(现在是天津市第三中学),学校很重视传统文化的教育,天津人都开玩笑说我们是老头学校。我认为自己很有福气,在那样一个年代能接受到非常传统而且完整的中小学教育,这对我后来从事文学翻译工作十分有益。
数出142个虱子
高考之前,我本来准备报考北京大学中文系,志愿上填的都是北大、南开、北师大,但我的俄语老师对我说:“你学中文,外文无法达到专业水平,但学外文的话,以你现在的基础,中文起码可以达到大专水平。”
1957年的时候,北京外国语学院提前单独招生,那一年招生人数大缩减。有人说过:北外最好的两届学生是1957年毕业的章含之那批,和我们这批1957年入学的学生。实际上当年北外的英语系教师全部来自清华大学的班底,我们得以受业于王佐良、许国璋这些名师。
当然,大学里除了有优秀的老师之外,我很感恩的是我们每年都有劳动锻炼。第一次劳动洗礼是到十三陵水库去挑石头,晚上住在大窝棚里,每个人拥有的空间只有平躺时那么宽,不能侧身,一侧身就被别人占了位置,再也挤不回来。现在我去十三陵水库,和别人的感受肯定不一样。霍桑的《福谷传奇》,写的是几个知识分子办农场实现他们的空想社会主义理想,每天早上不想起床,巴不得找个借口不去出工。我在翻译的时候想,如果我没有干过重体力活,很难去体会这种感觉。
毕业之后分配到西安,我也曾经作为社教队和工宣队的成员两下农村。那时我的身上长满了虱子,有一次我还把汗衫脱下来数了数,总共有142个虱子。其实我们劳动的地方就在从西安到宝鸡的公路边,但在我们社教队去之前,那儿的人从来没看过报纸。1965年10月1日,农民看到报纸上登的刘少奇和毛泽东的照片,不认识刘少奇,看到毛泽东的照片说:“毛主席这么年轻啊?连胡子都没有。”因为那儿的人都是从来不刮胡子的,30岁时已经胡子老长。还记得我们带去的电影《苦菜花》里有一个镜头是冯大娘开了一枪,吓得一个老太太当时就倒在地上。
像我这样的出了家门进校门,然后又进校门的三门知识分子,如果没有这些经历,根本不知道中国有多大,艰苦的地方有多艰苦。
“押”对了托妮・莫瑞森
1978年国家首次招考研究生的时候,本来在大学担任讲师的我其实一直都很想从事文学研究。那年报考研究生的年龄限制是40岁,我恰好39岁,赶上了年龄末班车,考取了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系的英美文学专业。
读研究生的最后一年,一个美国朋友推荐我到美国半工半读,一边用英语教授中国历史、文化以及文学,一边搜集资料准备我的硕士毕业论文。那一年里,我系统地读了美国建国200年来的名著,因为之前国内只着重介绍过马克・吐温、杰克・伦敦和德莱塞等作家,那一年如饥似渴的阅读对我原有的文学观冲击很大。
那时,托妮・莫瑞森还只是一位刚刚引起人们注意的作家,除了她自己的作品和一些访谈,还没有见到对她的研究文章,这对我来说是个挑战。我拿着论文去请教一位国内研究美国黑人文学的专家时还碰了壁,本来,他不了解莫瑞森也不足为怪,可他竟然劈头就问我:“你挑了一个没人知道的作家,是不是有什么想法?”
我感到很委屈,但我还是修改了我的论文,给它定下标题《黑色的宝石―――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瑞森》。在论文答辩会上,那位专家又提了一个让我尴尬的问题:“你把她说得那样出色,你是不是认为她应该得诺贝尔文学奖?”我当时红着脸说:“诺贝尔文学奖标志着一定的成功,但一位成功的作家却不一定能获得诺贝尔奖,比如托尔斯泰和德莱塞。”
1982年我到人民文学出版社担任编辑之后,就开始在业余时间翻译莫瑞森的《所罗门之歌》,当时我家和另外一家合住一个两居室的房子,每到夜里,邻居和妻子、儿子睡觉之后,我就到厕所,把木凳当桌子、马桶当座位来翻译这部作品。《所罗门之歌》出版之后,与我素不相识的冯亦代先生主动在《人民日报》上写文章推荐,而我的大学老师王佐良先生告诫我说:“千万不要把文学翻译之路停留在一本书上。”
1993年,托妮・莫瑞森果真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我想:除了她本人,我大概是最高兴的人了!
翻译《红字》获得读者认可
高中时,我就曾经在语文老师的推荐下读过《红字》的中文译本,但我不记得译者是谁,对它的内涵也不甚了解。大学里读《红字》,把重点放到了文字理解上,当时最大的感受就是它文字的艰涩。没有想到,大学毕业时的口试和读研究生时写论文都碰到了这本书,我还真是与它有些不解之缘。
1989年,我工作的单位人民文学出版社准备出版一批世界文学名著,经过研究决定由我来翻译《红字》。虽然我当时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文学翻译经验,但是面对这样一部艰深的世界名著,而且已经有傅东华和傅雄两位前辈的译本,我有些踌躇。即使不至于“望门却步”,至少也有些“望文生畏”。
19世纪的欧美文学,喜欢用冗长的修饰语来限定或者丰富句子所表达的内容,霍桑是一个沉思型的作家,他喜欢在他的小说中探讨哲理,而不看重情节。有时候,一页书才一个句子,上千字之后才看得到一个句号。如果照搬原文的句子结构,翻译出来的句子不免拗口,但如果服从汉语习惯断成短句,又会让句与句之间失去连贯性。
《红字》是用严谨的英语写成的作品,我决定用古旧的文字来翻译,略带文言特色的句子既能体现时代特征,又容易把更多的内容压缩到一个句子里,而且读起来更加富有抑扬顿挫的节奏感,即便句子比较长,也仍然能够琅琅上口,不至于让人感到拖沓。《红字》出版时恰好赶上文学作品市场不景气,我的译本居然多次再版重印,反映了读者的认可。
傅雷译作望文生义的地方很多
和霍桑相比,海明威的语言特征是电报式的,如果把霍桑作品翻译得跟海明威一样,就是失败。傅雷绝对是我们的前辈,我们对他很恭敬,但坦率说他的译作有很多望文生义的地方。因为他中文功底非常好,用我们的术语来说,他能把一段话“抹得很平”,即使译错了,如果你不看原文绝对看不出错来。但傅雷无论翻译巴尔扎克、雨果还是梅里美的作品,你读到的都是“傅雷”,梅里美与巴尔扎克的区别就好比福克纳与海明威的区别,梅里美的文字很轻巧,而巴尔扎克的文字很沉实。如果你是画家,应该画谁像谁,而不是画谁都画成自画像。
北派“美猴王”李万春说过一句话:“我演孙悟空,是突出他的‘猴学人’,而不是突出‘人学猴’。”这是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理论啊,听来令我肃然起敬。翻译亦如是,不要总想着你是在翻译别人的作品,要把自己变成原作者,对他的遣词造句了然于胸,你们的区别无非你是用中文而他是用外文。
来源:新京报